1.聘期: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2.報酬:每月薪資新台幣貳萬柒仟肆佰柒拾元整。
3.值勤時間每日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視實際需要於每日上限十小時內,每週上限四十小時內調整每日工作時數。值勤上班日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學校(園)辦公日,每周一到週五 7:00-12:00 、 15:00-18:00 。
4.條件:高中職以上有三年工作經驗。
5.工作項目:
( 一)門禁管制:確實執行訪客出入登記。訪視教職員工一律經由各行政處室確認後,始得放行進入校園;訪視學生一律經由學務處轉達。
(1)確實做好人、車查驗登記,連絡相關單位確認車輛進入之適切性,並安排進
出引導路線。
(2)隨時注意進入校園之人士,並提醒其勿攜帶危險物品及垃圾入校。
(3)嚴禁推銷人員及小販進入。
(4)遇可疑或精神異常之人員應立即盤查、驅離。
(5)妥善保管學校(園)提供之鑰匙,協助各出入口開關、房舍及教室門窗上鎖,
確保系統保全完成設定。
3.上、下學交通管制:上學時間及放學時間依學校(園)實際狀況任務指派,擔任
交通管制,協助維護師生交通安全。
4.校園巡邏:每日定時定點於校園辦公室、教室、廁所及開放區巡邏(巡邏次數及路線由學校與駐衛保全協定),預防校園遭受破壞,主動驅離違規進入校園者及有違社會風俗與公共安全之行為人,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及火災預防與管制,協助整體校園秩序維護。
5.監看監視系統:於學校指定地點監看監視系統。
6.協助學校(園)行政事項
(1)協助行政事務及安全衛生等事項:由學校(園)與駐衛保全協定之。
(2)協助校園植栽澆灌、修剪等局部校園綠美化工作:由學校(園)與駐衛保全協
定之。
(3)協助校園環境整理清潔:由學校(園)與駐衛保全協定之。
(4)訪客及貨運引導、郵件貨物包裹發送、學生家長交代的物品轉交、水電巡查
管制、野狗或流浪貓狗的管制。
(二)作勤務紀錄:每日確實簽到退(應簽到分鐘及簽名),並將值勤狀況紀錄詳實記載於「值勤日誌」,交予總務處備查。
(三)即時通報警消:如有意外事故或發現竊賊入侵或暴行發生,應即時通報警察、消防機關及學校單位主管,並予以持續監視,設法防止或減輕災害之擴大。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派駐保全除前述勤務時間外,應留駐學校指定之值勤座位。不得任意私自離
開崗位買便當、處理私事、脫班等情事。
2.不得留置親朋好友於值班室內,不得引入外人住宿、打赤膊、穿拖鞋、飲酒、聚賭、嚼食檳榔及其他不法或不良行為。
6.報名時間:112/12/28 下午 17:00 止,報名表如附件
7.應聘甄選時間:112/12/29 上午 9:00
歡迎來電洽詢:總務處 066817363-19 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