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2.依據臺南市 110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缺額:正取 1 名,備取數名。
三、工作內容: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 2 目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 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四、報名資格:(具第一點資格即可,若兼具第二點資格尤佳)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工作態度積極、有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
2.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報名辦法:
1.時間: 110 年 2 月 26 日起至 110 年 3 月 2 日止(每日 8:00 至 16:00)。
2.方式:請備妥報名表、履歷表(由本校網站下載)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學經歷證件及良民證)親洽或掛號寄達本園(以郵戳為憑)。
3.地址:臺南市白河區內角里 12 鄰 1 號,電話: 06-6817363*18
六、甄選方式:
1.採書面資料審核及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2.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本園將於面試前一天(下班前)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當天請檢附與書面資料相符的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若證明文件正本與書面資料不符者,需放棄 參加面試,不得有異。
3.面試: 110 年 3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開始。
七、錄取公告及時間:
應徵人員經錄取後,將於面試當天(下班前)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系統之各校公告區及本校網站/首頁(或公告專區)公告。
八、報到時間:請錄取者 110 年 3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8 點前至幼兒園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日即上班日;逾期視為放棄錄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遴聘期限:
本次遴聘期限為 110 年 3 月 4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實際上班日依教育局核定公文後另行通知。
十、薪津待遇:
時薪依法定基本工資計費,並依市府核定時數,在學校預算額度內,由學校彈性調整上班時間,相關勞健保費依市府核定金額內勻支。
十一、注意事項:
1.現值防疫時期,本園採實名制,並請配合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入園。
2.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園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3.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5.如曾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或違反兒少法等事件者,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