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白河區內角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一般代理教師 |
侍親留職停薪缺 |
1 |
1 |
108/3/15-108/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1.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2.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3.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2月19日(星期二)至2月24日(星期日)下午4時 |
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2月26日(星期二)至3月3日(星期日)下午4時 |
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網(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2月19日(星期二)至2月24日(星期日)下午4時(以資料送達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2月26日(星期二)至3月3日(星期日)下午4時(以資料送達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8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以資料送達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6-6817363轉25。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自行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一般類別)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六) 個人簡歷表乙份(請以A4紙張大小影印,直式橫書,按順序裝訂成冊,附件含個人簡要自述、各類證照、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資格證明及個人教學表現或獎勵事蹟等)。
四、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務必於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請將報名表、切結書、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資格證書(含教師證、教學支援認證、修畢國小教育學程或大學學歷等影本) 、個人簡歷等資料於各招考公告時程內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寄至本校教導處 林玗臻主任。
(三)、須完成上述(一)到(二)項報名方式之內容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不受階段別教師證限制)。 |
第3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不受階段別教師證限制)。 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起進行甄選 (請於上午9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起進行甄選 (請於上午9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起進行甄選 (請於上午10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規定時間前備齊證件(身分證、教師證、最高學歷)之正本,親自至教導處辦理報到。正本證件未備齊,視同未成功報到。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審查: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正本驗畢歸還)、最高學歷證明及各次徵選報考資格條件證明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二、口試(50%):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8-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
三、試教(50%):試教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到鈴響一聲,10分鐘到鈴響兩聲。試教現場無學生。
類別 |
版本 |
試教內容 |
備註 |
一般代理教師 (級任老師) |
四年級下學期 南一版 |
國語-第三課 |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50%,口試成績50%。
五、試教後緊接口試,上場順序於應考當日上午9:00報到後抽籤決定。
六、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一)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2月25日(星期一)1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及教育局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3月4日(星期一)1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及教育局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三)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年3月6日(星期三)1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s://www.njes.tn.edu.tw/及教育局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通知:各次結果當日公告,並以電話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2月25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3月4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3月6日(星期三)17時00分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分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年2月26日上午10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年3月5日上午10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年3月7日上午10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應聘錄取之教師需依照本校實際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並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社團指導與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等)。
六、申訴專線電話:06-6817363(教導處)
七、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6817363(教導處)
八、考試相關事項:06-6817363轉25林玗臻主任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